刑事诉讼时限一览表
捕后侦查羁押期限
时间:2018-07-11 15:54 | 来源:未知 | 作者:王金可 | 点击:次
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。案情复杂、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,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。特殊案件(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;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;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;犯罪涉及面广,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)上述期限届满,不能侦查终结的,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,可以延长二个月;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仍不能侦查终结的,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,可以再延长二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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