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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播报

九个走在前列·看我“头雁”作用——​“头雁领航”跑出槐荫加速度


时间:2021-11-17 09:13 | 来源:未知 | 作者:王春妍 | 点击:


 

     新时代、新的发展阶段,做好人民检察事业、法律监督工作,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,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。今年以来,槐荫区检察院加强组织领导,充分发挥“关键少数”特别是“一把手”领头雁、主心骨作用,“关键少数”以身作则抓班子、带队伍、强办案,以头雁示范作用带动全员掀起担责尽责、忠诚履责的水波效应,多措并举促进各项检察工作提档升级。

抓班子“关键少数”以身作则

 

 

初心激发力量,先锋引领远航。槐荫区检察院落实“一把手”履责指引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要求,以身作则、以上率下,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。

 

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,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,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。严格规范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,坚决做到“应报尽报”“应报速报”。高标准落实党组书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形成“定责、履责、督责、问责”闭环式责任体系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制度、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。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、政治培训50余次,切实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牢记“国之大者”。

 

围绕上级检察院重点项目和服务槐荫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,结合工作实际,以“起步就是冲刺跑,开局就是加速度”的力度,对各项工作提前谋划、靠前指挥、真抓实干。坚持项目式推进重点工作,明确检察长、分管领导、部门负责人职责任务,细化时间节点,画出施工图挂图作战。落实检察长例会制度,定期听取、讨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,总结成效、查摆问题、拿出举措,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、成效显著。

 

带队伍“关键少数”担起第一责任

 

 

打造金刚钻,干好瓷器活。实现检察工作提质增效,必须把“从政治上看”融入履职全过程,开展多种方式、不同途径的学习培训,把专业做足、做精、做到极致。槐荫区检察院领导班子落实最高检“以更强党建统领更高质量”要求,提出“向我看齐”,发挥检察长“头雁领航”作用,以自身求变求强求进的精气神,带动整体凝聚力、战斗力不断增强。

 

领导干部自觉承担起带领队伍的责任,通过提审、出庭、主持公开听证、接待信访群众等办案活动,邀请青年干警旁听或列席,以言传身教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为抓好“关键少数”的理论武装,领导干部上讲台评析案例,将办案中发现的真问题提炼出实做法,使理论研究真正的接地气、有实效。先后开展检察官传帮带、“工匠检察官”评选、岗位培训等活动300余次,院领导勇作“先行者”,全院干警争当“生力军”,实现人才培养“精准滴灌”“持续充电”“梯队提升”。

 

深化党建引领服务大局,班子成员带队深入“双报到”社区开展疫情防控,6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疫情防控应急预备队,累计下沉社区、村居、学校、高速路口近700人次。院党组成员、机关党委书记、纪检组长任宗国求新求变,自我加压,带领干警开设并更新“检心向党”栏目40余期,升级党性教育阵地,1000余名党员接受教育洗礼,所在党支部获评全区首批“示范党支部”“过硬党支部”。

 

强办案“关键少数”成为监督办案行家里手

 

 

人不率则不从,身不先则不信。“头雁效应”发挥好,领导带头是关键。

 

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郭一星带头办理张学文恶势力集团案、马某某等15人“套路贷”恶势力犯罪集团案、“8·10”专案、全国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等疑难复杂、社会影响重大案件,以“头雁引领”激发“群雁活力”。入额院领导扎实带头推动阅卷、公开听证、列席审委会等工作,攻坚克难、规范示范的同时,及时总结办案经验,努力发现深层次问题,预防、解决检察管理、司法办案中的难点、堵点,带动整体提升。

 

一起涉及征地拆迁违规补偿问题的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,存在引发大量社会矛盾的隐患,属重大、复杂案件。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刘军了解到这一情况后,主动请缨,带头办案。他多次与检察官研判案情、实时跟进证据调查收集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对接,提出了针对性、指导性极强的意见,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席庭审并主持召开公开听证,推进案件顺利、高质效办理,为干警办案“打样”。在办理一起案情复杂、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时,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侯存海认真审查证据材料,耐心分析案件环节,细心核对嫌疑人供述,严格依法察微析疑,稳扎稳打,“头雁”带领强力推进案件侦办。
 

领导带头始于办案又不止于办案。槐荫区检察院聚焦全区中心工作,持续抓实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重点信访积案一律由班子成员包案化解,落实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,力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;院领导带队到办事处、重点项目、民营企业开展“巡回检察”“万警进万企”行动等,稳妥审慎处理涉企案件,为槐荫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;主动以群众视角发掘社会热点问题,加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筛查和办理力度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“舌尖上”“头顶上”“脚底下”的安全,守护槐荫碧水蓝天;常态化开展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、讲法治课等活动,助力“教育兴”。
 

槐荫区检察院努力引领法治、促进治理,在与区烟草专卖局、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电子烟监管专项行动中,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王泳淳带队到辖区各学校周边商户进行检查,向经营商户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、电子商务法等,提高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意识、社会责任意识。对未在明显位置粘贴“不向未成年人售烟(电子烟)”标识或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、电子烟等违法问题,现场提出整改意见,确保检查一家、整改一家、宣传到位一家,共同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。院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张晓蕾以《司法改革背景下青年法律人职业素养提升》为题,到山东政法学院为200余名法科生授课。围绕“从事法律工作所需的素质能力有哪些”“如何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”等问题与学生们交流探讨,帮助大家开拓法律视野、树立法律思维,提升法律职业能力认知,为法学生前景规划明灯引航。

 

砥砺再扬帆,奋进正当时。槐检人将心系“国之大者”,牢记“司法为民”,头雁引领,群雁翔集,以时不我待的担当精神奋发作为,走好新时代“检察长征路”,跑出槐荫加速度。

(通讯员:韩燕)